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子旅游法兴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监督保障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2-3583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丹朱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关于限期办理电动车牌照的通知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日期2022-05-14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按照《长治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规定,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在全县开展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上牌业务。截止2022年6月1日,对非标的电动自行车停止办理备案登记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未悬挂号牌的,不得上路行驶。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可继续办理。6月1日起将对电动车未上牌开始处罚。请各村、社区及时将通知传达到位。


丹朱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