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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739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3-24
发文机关丹朱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关于文澜苑小区居民反映物业服务差问题的回复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6-03-24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居民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丹朱镇丹乐社区高度重视,社区党委书记第一时间带领工作人员与物业负责人及部分业主代表进行现场协调。

     经核实,文澜苑一期小区现物业公司服务合同已签订至2027年12月31日,目前仍在合同履约期内。针对业主提出的服务态度、责任担当等问题,社区已当面督促物业公司立即整改,要求其增强服务意识,规范管理流程,切实回应业主合理诉求。下一步,丹乐社区将持续跟进物业整改情况,并搭建业主与物业之间常态化沟通平台。若合同期内物业仍无法有效改善服务质量,社区将依照程序指导业主依法依规推进物业更换相关工作,确保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信任与支持,请随时与社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