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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5616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发文机关丹朱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关于南刘村村民孙先生反映开具相关证明的回复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08-22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经了解,孙先生是南刘村非农户籍,户口本及身份证均未呈现丹乐社区。孙先生及家人在木材小区周围居住,居住地管辖社区是丹康社区。

丹朱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