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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443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0-13 |
发文机关:丹朱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丹朱镇丹康社区转发长子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0-13 |
长子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长医保发〔2023〕28号)和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长治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预收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参保登记
凡具有我县户籍人口和取得我县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均可参保。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已办理过参保登记但身份证号、参保地发生变更的,应在缴费确认完成前及时到县医保中心进行变更。
新生儿出生当年应及时持户口簿进行参保登记,当年免缴医疗保险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3年出生的新生儿错过集中缴费期(2023年9月1日-12月25日)的,可于2024年3月底前办理参保手续,按规定缴费后享受医保待遇。
二、缴费标准
(一)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2023年预收2024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如下:
温馨提示:
1.缴费人通过微信、手机APP等渠道缴费时,一定要正确选择参保缴费地,发生重复缴费的,缴费人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
2.特困人员、低保人员、返贫致贫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突发严重困难人口、重度残疾人(1、2级)由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残联等部门移交医保部门人员名单,医保部门对以上人员进行身份标识,对需个人缴纳的部分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通过微信、手机APP等缴费渠道办理缴费。
3.参保人员正常缴费前务必确认是否属于参保资助范围,一旦办理正常缴费,将无法再办理特殊缴费。
4.参保人(不含参保资助对象)错过集中缴费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全额补缴。超过集中缴费期3个月内补办参保缴费手续的,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补办的,执行3个月待遇等待期。
(二)意外伤害保险标准
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5〕80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6〕24号)精神,并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人寿战略合作协议,深入推进城乡居民补充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为居民购买或参保群众自愿购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或5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可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收缴、同步生效,以增强群众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三、征收期限
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集中征缴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
四、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办理缴费:
(一)自行缴费
缴费人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缴费,也可以到协作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1.微信缴费。
参保人可关注“长治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办理缴费或点击进入【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综合】-【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进入缴费页面务必选择正确的参保地进行缴费。
选择缴费年限时,日常缴费的选择“2024年”;特殊缴费的选择“特殊缴费”。
2.银行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协作银行(长子农商银行、长子农业银行)手机APP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使用该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通过手机APP缴费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择“2024年”;特殊缴费的选择“特殊缴费”。
3.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缴费人选择【自然人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未注册的可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或【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册】,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选择【社会保险费申报及缴纳】进行缴费。
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需录入身份信息、银行卡、银行预留手机号等资料;选择【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册】,需提前到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缴费人通过银行手机APP或柜台与银行签订两方协议后,可在网上直接缴费。
(二)集中代收
缴费人选择由村委会、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村集体补助、资助等由协办人员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三)社保缴费专用POS机
缴费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通过社保缴费专用POS机进行刷卡缴费。
五、缴费查询、打印及退费办理
(一)缴费查询
登录微信进入【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选择【我的缴费记录】可以实时查询通过微信缴费的明细信息;选择【参保人缴费查询】,可以查询微信、协作商业银行(手机APP、柜台、批扣)、办税服务厅虚拟户等各种渠道缴费入库记录。
(二)缴费证明打印
加盖税收业务专用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社保缴费专用POS机小票、套印税收业务专用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均可作为城乡居民的缴费证明。
《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可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行开具,缴费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操作步骤: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社会保险费申报及缴纳】,在界面左侧选择【缴费证明】模块下载并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可通过微信渠道查询并下载打印。操作步骤:登录微信进入【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综合】-【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缴费记录查询打印】,可以查询并下载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三)退费办理
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因重复缴费等符合退费情形的,由缴费人向参保缴费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医保经办机构核验确认后办理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