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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7583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丹朱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丹朱镇东寺头村关于2022年第二批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市级补贴资金申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11-02 |
一、申报类型
(一)设施农业:新建日光温室、食用菌菇房、覆被式全钢架大棚、连栋大棚、全钢架春秋大棚、全钢架网棚;新改造老旧闲置日光温室;新改造智能化日光温室、覆被式全钢架大棚和连栋大棚;新建冷藏保鲜库。
(二)标准化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园区:新发展特色蔬菜、水果、中药材、马铃薯、油料等特色园区。
(三)标准化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场:新建或改扩建生猪、蛋鸡、肉禽、肉牛、肉羊、肉驴和水产规模养殖场。
(四)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粮食作物制种基地、蔬菜种苗基地、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和种畜禽场。
(五)粮油种植:大豆种植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收入保险;大豆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新购置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用播种机;种粮大户。
(六)撂荒地复耕复种。
(七)农产品田头市场和集贸市场:新建农产品田头市场和农产品集贸市场。
(八)农产品营销推介及出口:特优农产品展销推介和出口销售农产品补贴。
(九)地膜回收利用。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三、申报程序
按照“主体(农户)申报、乡村审核、县级确定、市级核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同一主体同一实施内容原则只能申报一次补贴。
(一)主体(农户)自主申报。凡在申报范围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和农户均可自愿申报,需据实填报相应申报表,并提交相关印证资料,向所在行政村提出申请。
(二)逐级审核把关。按照村级起报、乡级汇总、县级确定的程序,逐级审核把关。村级要逐一核实申报主体(农户)的真实性,公示、汇总后报乡(镇)政府;乡镇对村级申报材料组织审核、汇总后报县区农业农村局;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申报材料分类核实,确保材料数据真实。
(三)县级核查确定。县区农业农村局须对所有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实地核查后予以公示,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市级抽查核定。市农业农村局各承办单位按照要求组织验收(抽查)、评审汇总,报市政府和市财政同意后下拨补贴资金,并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