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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1815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4-08 |
发文机关:鲍店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鲍店镇人民政府关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的回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4-08 |
长治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处理表
处理单位:鲍店镇政府 工单单号:2024013011182684169(574)
是否已联系群众 |
是 |
联系时间 |
2024.2.2 | |
是否已回复群众 |
是 |
回复时间 |
2024.2.2 | |
是否属实 |
是 |
部门回访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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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及现场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单位、检查内容及发现的问题等) |
李先生来电反映:自己父亲(李*英)是长治市长子县鲍店镇南街村村民,村委将于1月31日、2月1日两天将父亲种植二十年的3个大棚直接挪成平地搭建房屋,但并未给相应的占地补偿,市民认为不合理,故希望能够给予相应的占地补偿或合理的解决方案。 | |||
处理结果及沟通情况(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处理情况) |
具体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其南街村村民李*英耕种的是村集体机动地,现因村委进行项目规划将对该地块收回,并进行村集体项目建设,现已将该情况告知当事人。 | |||
处理人员 |
苗*毓 |
联系方式 |
8472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