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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619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1-23 |
发文机关:鲍店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鲍店镇人民政府关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的回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1-23 |
长治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处理表
处理单位:鲍店镇政府 工单单号:2023090714513349120(3623)
是否已联系群众 |
是 |
联系时间 |
2023.9.12 | |
是否已回复群众 |
是 |
回复时间 |
2023.9.12 | |
是否属实 |
是 |
部门回访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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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及现场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单位、检查内容及发现的问题等) |
乔先生来电反映:自己是长子县岚水乡小京村人,曾是低保户,2023年低保被取消,自己和爱人是残疾人,生活困难。 | |||
处理结果及沟通情况(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处理情况) |
具体回复如下:在2023年6月份的低保复核中,查实乔*俊残疾证为智力四级,其妻子李*残疾证也是智力四级,根据“长子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评估认定办法”第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中重病(39类重大疾病),重残(一、二级肢体残疾、三级以上智力、精神残疾),可单人单户纳入低保。乔*俊及其妻子残疾证等级都不符合文件规定,在我们复核低保的过程中了解到其儿子、女儿均在外地打工,但乔*俊拒不提供儿子、女儿的收入情况,经走访村民及村干部,其女儿与儿子月均收入3000余元,均超出低保家庭收入,因此在这次复核中乔*俊与其妻子均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 | |||
处理人员 |
宋*娜 |
联系方式 |
84***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