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1-02 |
发文机关: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 项目资金的通知 |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日期:2021-11-02 |
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 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服务中心):
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下拨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资金100万元。各乡镇(服务中心)接知后,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要求,围绕我县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尽快将资金落实到位。
一、资金使用要求
本次资金严格按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子县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长子农工发〔2021〕3号)文件精神,进行实施,确保资金及时合理使用,切实提高农村人居环境。
二、资金监督管理
(一)落实公开公示制度。根据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告示制度的通知》(晋开发办〔2018〕49号)文件精神,要全面推行公示公告制度,将资金使用计划、扶贫项目情况、扶贫项目成果及资金效益、各类扶贫政策、扶贫补助标准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
(二)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坚持对扶贫领域腐败行为“零容忍”,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借章)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