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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1-05 |
发文机关: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关于学习《市纪委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通知》的情况报告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21-11-05 |
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关于学习《市纪委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通知》的情况
报告
根据中共长子县纪委办公室转发《中共长治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长子纪办发﹝2021﹞2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11月2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单位共12人参加会议。
会上,全面系统学习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共长治市委、长治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等事项的通知(试行)》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中心党支部书记宋刚重申了纪律要求,要求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落实好公函制度,规范工作餐安排,严格执行报销接待费用查验公函的有关要求。单位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制度要求,确保制度入心入脑,有效执行。
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借章)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