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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长子乡振发〔2021〕23号 | 发文时间:2021-11-03 |
发文机关: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关于进行村级光伏电站管护培训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21-11-03 |
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关于进行村级光伏电站管护培训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开展村级电站管护持证上岗培训的实施方案》(晋乡振发〔2021〕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村级光伏电站管护持证上岗培训工作,建立完善我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管护监督体系,提升我县村级光伏电站管护水平和管理能力,现决定对我县村级电站管护人员,赴壶关县实行村级光伏电站管护代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参训乡镇:慈林镇4人。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11月5日--11月8日
三、培训地点
壶关县龙泉宾馆
四、培训要求
(一)培训安排。乡镇安排一名专干或从参训的村干部 中确定一名带队人员,带队全程参与此次培训工作,参训人员 由乡镇自行通知并按时统一组织进行报到、培训和考试。参 训人员报到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件和智能手机(用于考试)。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培训质量,此次培训实行全脱产 培训,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问要严守培训纪律,服从学习安排。 各乡镇带队要负责监督辖区参训人员遵守乘车及课堂课间纪律。培训期间,所有参训人员不准擅自行动或离开。所有参训人员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掌握光伏管护基础理论和实操技能培训结束后,组织参训人员进行结业考试,通过考试后获得资格证书。
(三)疫情防控。参训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培 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体温监测。所在乡镇须落实学员健康主体责任,入学当日须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且14天内未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
附件:长子县村级光伏电站管护参训人员名单
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借章)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