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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2-16 |
发文机关: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政策指南(二)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21-12-16 |
教育帮扶
一、学前教育的资助对象和标准
1、资助对象: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幼儿,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农村低保家庭幼儿、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幼儿,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2、政策标准:资助面约占在园幼儿总数的15%,资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建档立卡脱贫儿童全覆盖。
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的对象和标准
1、“两免”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
2、“一补”对象: (1)寄宿制生活补助,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覆盖面按寄宿生的23%测算,建档立卡家庭常生全覆流: (2) 非寄宿制生活补助,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3、政策标准:“两免”:免除学杂费、免费发放教科书。“一补”: (1)寄宿制生活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2) 非寄宿制生活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资助对象和标准
1、资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住宿就餐学生。
2、政策标准:县级财政每生每天4元营养膳食补助,中央财政每生每天3元营养膳食奖补。
四、普通高中生减免学杂费的具体标准和流程
1、减免对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政策标准:免学杂费。
3、申领流程:由县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对学生子以认定,学生在本校申请,学校审核认定上报后予以减免。
五、国家普通高中助学金的资助对象和标准
1、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政策标准:资助比例约占普通高中生在校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全覆盖。
六、中职(中专)教育资助的对象和标准
1、资助对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
2、政策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
正式学籍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含三年制以上专业和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七、国家中职教育助学金的补助范围和标准国家中职助学金: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100%补助;非涉农专业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补助,资助比例约占15%。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全覆盖。
八、雨露计划的资助对象、补助标准以及申领流程
1、资助对象:对全省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2、政策标准: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补助,实行应助尽助全覆盖。
3、申领流程:县乡村振兴中心调取名单后对学生资格进行初审,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后生成拟资助名单分发至各乡镇,乡镇组织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公告后报送县乡村振兴中心,县乡村振兴中心审核把关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直补到户。
九、教育帮扶政策中,本科生资助的对象标准和申领流程
1、资助对象: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并被全国高校本科第一-批、第二批A类和B类专业录取的大学新生。
2、补助标准:每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3、申领流程:本科大学生资助金由本人到县乡村振兴中心申请,资金由县乡村振兴中心发放。
十、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对象标准和申领流程
1、资助对象:大学新生、在校大学生、研究生。
2、政策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1.2万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1.6万元,贷款时间不超过22年。
3、申领流程:学生自愿向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审核并签署合同后资助。
十一、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和标准
1、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2、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十二、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启动时间、范围、对象、标准
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人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