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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1-10 |
发文机关: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子县2021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日期:2021-11-10 |
长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
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子县2021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全县脱贫人口、“三类户”人员务工交通费补贴政策落实,鼓励外出务工增加收入,现将《长子县2021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21年11月10日
长子县2021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人社厅《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21﹞40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做好全县脱贫人口、“三类户”人员务工交通费补贴政策落实,进一步提高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性,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长子县脱贫人口和“三类户”人员中有劳动能力,且当年外出务工的人员(包括省外务工和县外省内务工)。
二、交通费补贴
凡当年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和“三类户”人员,对其从输出地到输入地单程交通费(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长途汽车等)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按照票价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800元。
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的省内用人单位就业的,按照票价实报实销,给予不超过3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
所需材料: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表三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就业证明材料,交通费用证明,个人在银行开设的一卡通账户等。
申报程序:符合补贴条件者填写《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表》三份,及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后,经村委会初审,乡镇(服务中心)复审,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乡镇(服务中心)、村两级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服务中心)汇总本辖区内符合补贴的人员,向县劳务就业指挥部和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申请备案和补贴资金,由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将交通补贴拨付至各乡镇(服务中心),各乡镇(服务中心)负责发放至符合补贴人员的一卡通账户中。
以上补贴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由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申报时间
交通补贴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12月10日。申请交通补贴的票据证明应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内。
四、实施主体
脱贫人口、“三类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为各乡镇(服务中心)。在实施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审核,确保补贴事项的真实性,补贴人员的准确性,确保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应享尽享,不漏一人。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交通补贴政策要求,向农村贫困劳动力广泛宣传交通补贴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使农民群众知政策、懂政策、享受政策,从而激发其内生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增收。
(二)各乡镇(服务中心)要建立交通补贴资金发放实名制台账,做好补贴资金使用发放管理的基础工作,认真甄别享受补贴人员,确保交通票据和务工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造假行为。
(三)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对套取、骗取交通补贴资金的个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并严肃追究责任。审查人员未履行审查责任造成误发错发补贴资金和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人为设置障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以及由于工作疏忽造成漏报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四)县劳务就业指挥部和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查检查,及时跟踪落实进度,重点检查补贴申请、发放进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各乡镇及时整改。12月底将开展交通补贴工作考核,考核采用书面核查、实地检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各乡镇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既保进度又保质量。
县劳务就业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李伟
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宋伟丽
联系电话:0355-8329889
附件:1.长子县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表
2.长子县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汇总表
附件1:
长子县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人员类别 |
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
申请补贴年度 |
外出务工时间段 |
务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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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单位 |
从事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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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线 |
申请补贴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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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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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 |
一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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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初审意见 |
同志,是我村脱贫(三类户)人员,今年月起在省市县外出务工,符合交通补贴务工时间,同意其申请务工交通补贴。
审核人:(盖章) 年月日 | ||||
帮扶单位审核意见 |
经审核,符合条件,同意享受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元。
帮扶责任人:(盖章) 年月日 | ||||
乡镇政府审核意见 |
审核人:(盖章) 年月日 |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贫困户、村、镇各存一份。 2.村委会意见栏由村委主任签字并盖章,帮扶单位意见由帮扶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乡(镇)政府意见由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3.人员类别:填写脱贫人口或三类户
附件2:
长子县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乡镇长签字: 申请年度:
序号 |
姓名 |
性 别 |
家庭 住址 |
身份证号 |
交通补贴务工时间 |
务工地点 |
务工单位 |
开户银行名称 |
一卡通账号 |
补贴金额(元) |
备注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