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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0-19 |
发文机关: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制度 | |
主题分类:对外事务 | 发布日期:2021-10-19 |
第一条 为规范政务公开,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监督单位依法行使职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开的内容主要为脱贫攻坚领域重点工作公开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 “三类户”人口识别和退出,脱贫人口调整;衔接资金分配结果、年度计划、扶贫贷款、其他衔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库建设 、年度计划、项目实施。
第三条 公开方式主要采取信息网站形式进行公开。
第四条 公开程序: 公开前,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
第五条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我单位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又要依照保密法对能公开的公开,不能公开的不公开。
第六条 监督考核:主要领导对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听取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本单位政务公开实施情况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执行。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