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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10-19
发文机关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制度
主题分类对外事务 发布日期2021-10-19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第一条 为规范政务公开,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监督单位依法行使职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开的内容主要为脱贫攻坚领域重点工作公开情况;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三类户人口识别和退出,脱贫人口调整;衔接资金分配结果、年度计划、扶贫贷款、其他衔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库建设 、年度计划、项目实施。

第三条 公开方式主要采取信息网站形式进行公开。

第四条 公开程序:公开前,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

第五条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我单位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又要依照保密法对能公开的公开,不能公开的不公开。

第六条 监督考核:主要领导对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听取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本单位政务公开实施情况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执行。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