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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180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1-09 |
发文机关:长子县横水林区服务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横水林区服务中心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1-0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发布《长子县横水林区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横水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1、主动公开情况。
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统一协调”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设立了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备案和“三审三校”制度,截至目前,在长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309条。其中,规划计划8条,社会救助58条,应急管理97条,回应关切20条,监督保障23条,基本医疗卫生81条,财政资金11条,农田水利工程7条。另外,村级三务公开317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中心未接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注重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建设规范化,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政务公开始终,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动态调整机制,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对公开内容严格把关,建立了“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员负责一级自查自校,分管领导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主要领导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公开内容高质量、公开方式合标准,全面推进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结合为抓手,结合实际,与党群服务中心相结合,在打造建设完成政务公开专区的基础上,持续完善服务咨询引导区、政府信息查询区、政策文件阅览区、自助服务办理区、政策服务互动区、等待休息区等区域功能,配备1名工作人员,提升服务水平,打通政务公开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促进政务公开与政府服务相融合,为社会公众提供集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政民互动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政务公开服务场所,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传达政府声音的窗口作用。
5.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逐步加强工作评议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明确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和延伸。具体有以下几点措施:
(1)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公开政务,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务情况,便于征集意见,使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3)进一步加强完善有关的工作制度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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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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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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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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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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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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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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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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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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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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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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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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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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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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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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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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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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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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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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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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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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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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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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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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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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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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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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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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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公众参与度较低的问题。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中心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一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发布的质量,丰富解读的形式,扩宽政务公开的展现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进行主动回应,努力实现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专兼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业务的熟练度。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具有操作性。同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中心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横水林区服务中心
202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