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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271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23 |
发文机关:长子县林业局 | 主题词: |
标题:内设机构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23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生态保护修复股(长子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起草全县国土绿化政策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牧)还林还草等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对造林、封山育林、退耕(牧)还林还草政策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k土过失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及报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和林业草业碳汇等相关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承担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审核相关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森林资源管理股。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林权管理工作,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依法承担应由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资源,承担公益林划定、调整、监管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拟订资源优化配置、 木材利用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自然保护地管理股。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沙漠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组织、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相关工作。
负责人:赵鹏飞
办公地址:长子县南大街340号
办公电话:0355-8322337
传真号码:0355-8322337
邮政编码:046600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