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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7576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1-16 |
| 发文机关:长子县林业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林业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林业 | 发布日期:2022-11-16 |
尊敬的马志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野猪等野生动物毁坏山区农作物补偿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通过我局积极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争取,今年9月份,我县已在全县范围内推进省级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点有关工作,并联合县财政局、银保监长子监管组出台了工作方案,涉及南陈镇、石哲镇、碾张乡,共69个行政村,面积13.7万亩;涉及国有林场面积5.2万亩;保险费用共60万元,保额500万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承 办 人:李岩军
联 系 电 话:0355-8322337
2022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