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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7575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1-16 |
| 发文机关:长子县林业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林业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林业 | 发布日期:2022-11-16 |
尊敬的崔建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大堡头镇微地形绿化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2017年计划实施的节点绿化项目中,涉及的大堡头村南北门楼处的2处节点绿化当时不在立即建设的计划内,这2处节点绿化连同其他2个节点绿化项目属于后续计划实施部分,且规划设计已经完成。节点绿化工程投资相对较多,但目前县政府财政压力较大,立即实施存在一定难度。我局将会积极向县政府沟通请示,争取尽快完成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承 办 人:李岩军
联 系 电 话:0355-8322337
2022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