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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811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7-16 |
| 发文机关:长子县林业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林业局关于长子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的公示 | |
| 主题分类:林业 | 发布日期:2025-07-16 |
2025年6月,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我局开展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现将成果进行公示。
一、2024年部门联审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结果
(一)长子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
2023年3月29日,我县编制完成了《长子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经长子县人民政府审核上报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长子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中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共1个,面积:309.01公顷。国家级1个,具体有:
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面积309.01公顷,为山西长子精卫湖国家湿地公园。
(二)2024年部门联审后自然保护地成果
2024年部门联审后长子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共1个,面积:308.81公顷。国家级1个,具体有:
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面积308.81公顷,为山西长子精卫湖国家湿地公园。
二、2025年进一步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结果
经“天窗”回填、归并、撤销和自然保护区管控分区调整后,我县进一步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情况如下。
(一)自然保护地总体情况
进一步整合优化后,长子县自然保护地数量为1个,面积308.81公顷。其中国家级1个,具体有:
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面积为308.81公顷,为山西长子精卫湖国家湿地公园。
(二)自然保护地整体变化情况
进一步整合优化后,长子县自然保护地数量1个,面积为308.81公顷,无变化。具体为:
湿地公园1个数量无变化,面积为308.81公顷,无变化。湿地公园名称为山西长子精卫湖国家湿地公园。
三、自然保护地撤销情况
长子县自然保护地无撤销情况。
四、自然保护地归并情况
自然保护地数量、面积、类型、级别及归并等情况。
长子县自然保护地数量1个,面积308.81公顷,类型为湿地公园,级别为国家级。
无归并情况。
五、自然保护地回填情况
本次无回填“天窗”地块。
六、自然保护地管控分区调整
长子县本次整合优化未对自然保护地管控分区进行调整。
以上公示内容自2025年7月16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止。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方式: 0355-8322337
长子县林业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