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5-0271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1-22 |
发文机关:长子县林业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林业局关于《天然林保护修复年度管护实施方案》编制单位资质备案的公告 | |
主题分类:林业 | 发布日期:2025-01-22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科学编制年度管护实施方案,根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天然林保护修复森林管护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林场发(2023)91号)文件精神,我县公益林年度实施方案编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具体条件如下:
1、备案单位必须在长治市范围内注册有效营业执照,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以上资质。
3、没有不良征信记录,没有犯罪记录。
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请于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6日期间,携带公司有效证件及填写规范的《长子县公益林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具有资质单位备案信息表》,到长子县林业局生态保护修复股报名。
附表:长子县公益林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具有资质单位备案信息表
长子县公益林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具有资质单位备案信息表.docx
联 系 人:张爱斌
联系电话:0355-8322337
长子县林业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