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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10322 | |
发文字号:长子林发〔2024〕7号 | 发文时间:2024-02-05 |
发文机关:长子县林业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林业局关于印发《长子县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林业 | 发布日期:2024-02-05 |
下属各相关单位、科股室:
为贯彻落实县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现将《长子县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长子县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实施方案
长子县林业局
2024年1月26日
长子县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普及安全知识,厚植安全文化,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全面提升林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意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发展。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夯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安全责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打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大宣传格局、塑造“‘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的大培训理念、营造“别人的事故就是我的教训”的大警示氛围,进一步夯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的林草行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长子县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长由县林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副局长和分管工作的党组成员担任,各自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活动开展,成员由各下属单位、各股室负责人担任。
下设办公室,设在防火办,负责起草活动方案,定期汇总工作进展上报县安委办。
活动分工如下:
1.营造林生产。(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重点紧盯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营造林作业过程中的存在的安全隐患。
2.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自然保护地管理股)重点紧盯有关场所现有条件、安全和卫生设施、野生动物种源、养殖单位证照、谱系档案、经营台账、野生动物防逃逸设施和技术、警示提醒、应急方案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3.木材采运。(森林资源管理股)重点紧盯木材采集、装车、运输、贮木等重要环节的安全隐患。
4.森林草原防火。(防火办)重点紧盯落实森林草原防火主体责任,森林草原火情处置、火灾扑救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包括对防火专业队员、护林员和重点人群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和紧急避险训练,层层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和定点责任看护制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重点地区防火专业队是否靠前驻防和携装巡护,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等。
5.林草危险化学品。(森林资源管理股)紧盯各类林草危险化学品数量,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重点对林草生产经营单位、有害生物防治等单位存储、运输、使用、销毁危险化学品情况,建立专项管理台账、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6.各类自然保护地方面。(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木化石公园、精卫湖湿地公园)重点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高风险旅游项目、游乐设施、特种设备、涉水场所及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包括护栏、楼梯、防护网、浮桥等安全设施和各类游乐项目设施设备维护情况、极端天气下的旅游安全保障情况,各类电气设备、线路定期检修情况,有关场所内各类运输游客车辆的安全状况等,督促指导景区经营方做好隐患整治和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7.国有林区道路交通。(发鸠山林场)重点紧盯在恶劣天气加强道路气象预警,深化林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加强林区断头路、水毁路、坍塌路、垮塌桥、病害桥等危险路段的治理;是否在弯路、坡道、交叉路口、桥梁、隧道等事故易发地段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并安装防护装置;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林区干部职工群众安全防范意识等。
8.国有林区汛情。(发鸠山林场)重点紧盯国有林区河道、水库、堤坝、桥梁、涵洞、边坡、低洼地带、易堵易涝、山体滑坡、临山临水房屋等危险地段的安全隐患,严防强降雨期间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还包括排查国有林区水、电、油、气等基础设施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做好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
9.消防安全。(局办公室、木化石公园、精卫湖湿地公园、发鸠山林场、国营苗圃)重点紧盯办公楼、住宅区、文体场所、施工场地、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包括在楼道、楼梯间、连廊、一楼阳台下方、地下室等重点部位存在易燃、可燃垃圾、杂物堆积,是否堵塞、锁闭,占用防火门、楼梯间、消防车道等疏散设施设备,更换过期消防设备和器材,检修燃气设备和管线,加强老旧用电线路和燃气管道的维护和改造,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消防隐患。
10.外业工作。(所有涉及科股室)充分做好外业工作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重点紧盯是否完善本单位外业工作安全制度、标准和应急预案,开展外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紧急避险训练,配备自身防护装备和实用通讯装备,根据天气情况,提前进行安全风险预判,选择有经验、熟悉当地地形环境的向导陪同,是否存在单人野外作业情况等。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
1.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要学通弄懂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红线、安全发展战略、安全生产责任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深刻论述,切实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党政主要领导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推动重要论述入脑入心,将安全红线意识牢固树立。
2.持续开展安全宣传进基层。各下属单位和各科室要根据自己的管理职责做好安全生产下基层宣传活动,让“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3.持续开展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活动。主要负责人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市1号文件和市政府2022年13号文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围绕全国即将开展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
4.持续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积极参与“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及我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员共同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引导鼓励广大职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共同参与共同营造“人人讲安全”的浓厚氛围,提升企业职工对安全隐患“能看到、能想到、能鉴别、能处理”的“四能"水平。
5.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的6月定为全国安全生产月,要积极参与我县举办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化活动成效,营造浓厚氛围。
6.持续稳妥做好安全生产舆论引导。按照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持续做好安全生产类信息发布各项工作,坚持舆论引导、决策部署与应急处置一体推进,畅通权威信息发布渠道,完善快速反应流程,及时报道处置进展。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舆情监测和研判,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灾害事故处置的舆情引导。落实舆情分类处置机制,密切跟踪舆情动态,紧盯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重大敏感舆情,及时主动进行正面引导,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辟除谣言,确保舆情走向稳中向好。
(二)大力组织安全生产大培训
1、组织专题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直接监管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消防安全知识等内容的专题培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1次;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安全风险隐患特点,组织全员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消防知识以及自救互救技能等内容的专题培训,每月至少要开展1次。
2.举办“安全大讲堂”
举办内容丰富多样、案例鲜活生动,紧扣实际和主题鲜明的“安全大讲堂”,组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内容的培训学习,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助力各相关下属单位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形成全社会安全风险防范自觉。
(三)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大警示
1.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要深刻汲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瞒祸》、《黑色三分钟,生死一瞬间》和各类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脑入心。
2.组织开展一系列常态化应急演练(推演)活动。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有效的全员应急演练;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应急和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演练,使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和安全逃生知识。
3.不定期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要推动举报曝光,拓宽监督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公共场所宣传设施等媒介,公开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宣传有奖举报制度。完善举报受理、调查核实、奖励兑现流程,做好举报人身份保密工作,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二是要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在新闻媒体建立曝光台公开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监督力量,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尤其要对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重点曝光,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4.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要严格执行《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别是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严重失信企业,以及存在未取得安全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一律纳入联合惩戒管理。要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要联合开展行业惩戒。
四、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30日前)
加强宣传引导,制定印发行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专题会议,层层发动、广泛动员,进一步明确活动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2月1日至11月30日)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细化相应的任务清单,明确具体内容、提出具体要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落实好各项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4年12月)
全面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上报。要完善相应制度,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是我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普及应急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自救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灾害的迫切需要,也是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抓手和具体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二)转变作风,务求实效。要将此次活动与2024年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不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议,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广泛发动,营造氛围。要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积极对接新闻媒体深度参与,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宣传报道,借助电子显示屏、公交站点等公共场所,通过设置或播放有关安全生产警示的标语、图片和视频、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内容,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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