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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37483 | |
发文字号:长子林便字〔2023〕29号 | 发文时间:2023-07-26 |
发文机关:长子县林业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林业局关于对全县油松林进行第二次病虫害防治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林业 | 发布日期:2023-07-26 |
各乡镇人民政府(服务中心):
为有效防治松大蚜虫害,保障我县林业生态安全,现需对全县油松林进行第二次直升机结合植保机施药防治(以下简称飞防)。为全面做好防治工作,确保作业区内广大群众生产和生活安全,及时通知养蜂户进行避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3年8月10日—8月25日择期进行防治,作业时间为6:00—18:00,如遇极端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飞防时间顺延,为防止发生危险,请广大群众注意回避。
二、作业区域
全县所有油松林区域
三、注意事项
1、飞防用药为低毒农药,对人、畜、禽、鱼、蜜蜂等有一定影响。作业区内的特种养殖业主须按以上通知时间提前做好防护准备,养蜂户必须提前搬离防治区域,以免发生危害。飞防后90天内,禁止到防治区内实施放蜂、养蚕等活动。因不采取防护措施等造成的灾害由养殖户自行承担。
2、作业期间,请各乡镇(服务中心)及时通知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支持,确保飞防工作顺利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联系县林业局森防站,联系电话:0355-8322337。
长子县林业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