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3-4955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0-12 |
发文机关:长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公布政务服务领域“黄牛” “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举报方式的通告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0-12 |
为做好政务服务领域“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抵制“黄牛”“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切实维护广大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现向广大办事企业和群众进行问题线索收集,现将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9月—2024年2月
二、举报内容
1.违规设定没有法律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工作人员滥用行政审批权和政策解释权等催生“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2.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刁难、暗示、推荐、指定方式强制办事群众或企业找“黄牛”“黑中介”代办等勾结“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3.对“黄牛”公然在办公场所内向办事企业及群众招揽业务行为不制止等默许“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4.对职责范围内“黄牛”“黑中介”问题严重而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放纵“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三、举报方式
在大厅西门设立意见箱或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对在政务服务大厅范围内发现的“黄牛”“黑中介”,提供线索,请广大企业和群众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12345热线 0355-8326603 0355-8470088
电子邮箱:zzxzwdt@126.com
收信地址:长子县政务服务中心
接访地点:长子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1.举报反映的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尽可能详细(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项等),实名举报应附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和反馈。
2.举报人不得虚构线索和夸大事实,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服务环境。
长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