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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196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16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16 |
尊敬的王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加强建筑设计审核
1. 严格审查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设计方案,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建筑的防火分区、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布局等关键要素进行细致审核,从源头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 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消防安全需求,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和材料,提高建筑的耐火性能。例如,使用防火性能更好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减少火灾发生时的火势蔓延速度。
二、强化施工监管
1. 加强对高层民用建筑施工过程的消防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对消防设施的安装、调试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2.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的管理,规范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防止因施工引发火灾事故。
三、提升消防设施维护水平
1. 建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要求业主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委托专业的消防检测机构对建筑内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2. 加强对消防设施维护单位的监管,规范其维护行为,提高维护质量。对维护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促使其认真履行维护职责。
四、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1. 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高层民用建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可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组织消防演练等方式,向居民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技能。
2. 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和警示标语,提醒居民注意消防安全。同时,利用建筑内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设施,定期播放消防安全宣传片,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五、加强部门协作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与消防、市场、城管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 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