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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193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16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16 |
尊敬的柴志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燃气安全亟待加强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我局每年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燃气企业持证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同时我局督促燃气企业入户安检时要对用户讲解正确使用燃气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并要求工作人员每个月要对不同乡镇、村进行燃气安全使用进行宣传讲解,在公共区域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页,采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及用气知识。
二、我局要求燃气企业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定期对设施巡检。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镇燃气安全稳定运行,自2022年5月开始,全县对所有管道燃气(包括农村“煤改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主要内容:将用户灶具连接件用橡胶或塑料软管更换为不锈钢波纹管,将单气嘴(灶前阀)更换为管道燃气自闭阀。截至目前改造任务完成95%,安全系数大大提升。
三、我局也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要求其务必定期安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水平,做良心企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