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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6778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29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29 |
尊敬的常瑞、张世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县城内庭院住户燃气使用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燃气安装费用问题。自2021年以来,住建局、发改局与燃气公司多次协商,燃气公司已将工程安装费用由原来的4300元降至现在的3000元,燃气公司仅收取管网建设工程安装费用(包含燃气表、报警器、自闭阀等燃气设施),用户如需安装,在燃气公司提交申请后即可开通。
二、燃气设施安装安全问题。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为群众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但也存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加之近年来燃气安全事故频发,燃气企业在燃气设施安装要求上也越来越严格,必须在达到安全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为用户通气。
三、宣传引导,定期排查。近两年,我局及各燃气公司一直在以各种形式不断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宣传,包括在小区、庭院房区域内集中宣传,并要求燃气公司积极主动联系各区负责人,呼吁大家集中安装,普及天然气,提高覆盖率。下步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和监督燃气公司提升服务能力,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逐步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让大家更便捷的使用天然气。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承 办 人:石 岩
联 系 电 话:0355-8323366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