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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3152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12-17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12-17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胡亚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县、外市来长企事业单位人员落实廉租房政策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公租房现有204已分148套,涉及352户,1000人。

二、政策制定

我局对公租房管理已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对保障资金及房屋来源、准入条件、审核流程、审核事项、租赁管理、使用管理、退出管理、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要求。根据规定廉租房与公租房统称“公共租赁住房”,外县、外市人员按“外来务工人员”或“新就业无房职工”通道申请,不再单列廉租房类别。

三、具体实施

(一)加大公租房建设与筹集力度。

1.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多种渠道筹措,来源包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县财政承担我县保障对象所需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实际缴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计提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中央、省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2.廉租住房房源的筹集渠道:收购旧住房和空置商品房;直管公有住房和单位腾空的旧公有住房;新建、配建的廉租住房;社会捐赠和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二)明确申请条件与流程。

相关实施细则已明确了准入条件、审核流程、审核事项、租赁管理等事项,外县、外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可一并参照执行。关于申报流程我局在政务网和办理机构也相应做到了公开和公示。下一步,我局将在外县、外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公租房的受理上进一步简化流程,切实出台合规的制度用于开展工作,以便提高申请审核的效率。

(三)加强后续管理和维护。

我局和民政局应已建立健全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廉租住房使用管理档案和保障对象收入(财产)审核档案,动态监测廉租住房使用情况和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县管理模式的住房保障管理软件系统,逐步实现与房产登记、户籍、车管、社会保障、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金融等信息系统联网,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对公租房承租人的退出也相应进行了完善的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101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