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3-5929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05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05 |
尊敬的张洪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城公园设立共享储物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干净舒适、文明有序的游园环境是我们工作的宗旨,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在县城公园设立共享储物柜的建议”,我中心会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做出科学可行的储物柜增设方案,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服务功能,切实提升市民群众游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承 办 人:柴 婷
联 系 电 话:0355-8323366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