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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929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05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05 |
尊敬的陈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文化广场设施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1、配套设施维护修缮方面。基础配套设施的维护修缮是我中心日常管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以来,我中心对文化广场内的木质坐凳、高杆灯、景观灯、硬质铺装、公厕等均开展了维护修缮。今后我中心将一进步加大排查和维护工作力度,及时发现损毁设施并维修或者更换,确保文化广场内的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完善。
2、设施不足问题。文化广场内绿植与硬质铺装的衔接处即为坐凳,材质为防腐木条,围绕广场的硬质铺装分布。广场四角绿地内也分布有凉亭坐凳或者石质坐凳。中心硬质广场由于开展大型公益活动等需要未安装坐凳。广场硬质铺装西侧安装有健身器材。下一步我中心会根据广场实际在不影响景观效果的情况下增设一些坐凳和健身设施,供游人休憩和健身。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承 办 人:柴 婷
联 系 电 话:0355-8323366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