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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4425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9-19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运营工作方案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9-19 |
长子县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运营
工作方案
为全力提升住宅小区物业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住宅小区市场化进程,力争实现长子县住宅小区物业市场化全覆盖,为住宅小区权属单位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搭建物业服务供需平台,推动物业服务市场化全面提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将服务质量好、运营管理好、社会形象好、群众口碑好、党建引领作用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长子县市场化运营物业企业推荐名录”中,向有物业服务需求的住宅小区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服务,实现互助共赢。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子县住宅小区。
四、适用对象
(一)物业服务企业方面
1.长子县内承接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
2.物业服务企业按时进行项目负责人备案;
3.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达到 C 级以上;
4.原则上物业服务企业成立时间超过一年以上;
5.原则上物业服务企业在长子县承接项目不低于1个,服务区域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
6.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被合理有效投诉率低于20%;
7.物业服务企业法人近三年没有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无犯罪、吸毒等违法行为;
8.物业服务企业受到过县级及以上表彰的;
9.物业服务企业现承接小区内业主满意度达到80%以上;
10.物业服务企业热心公益事业,社会责任感强。
(二)有专业化物业服务需求的住宅小区方面
1.有意向推向市场化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管小区:
2.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解聘原物业服务企业,需重新选定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
3.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未续约,拟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
4.有意向推向市场化的居民自管、社区代管小区:
5.其他。
五、选聘流程
(一)提交申请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管小区的权属单位向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股提出申请,出具权属单位公函填写申请表(附件1)、提供小区业主联名签字(附件2)。
2.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解聘原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向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股提出申请,出具申请函,并填写申请表(附件1)、提供小区业主联名签字(附件2)。
3.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未续约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向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股提出申请,出具申请函,并填写申请表(附件1)、提供小区业主联名签字(附件2)。
4.业主自管、社区代管的小区由小区代表向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股提出申请,出具社区公函、填写申请表(附件1),提供小区业主联名签字(附件2)。
(二)实地查验
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由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股进行实地查看,填写住宅小区查验表。
(三)发邀请函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股以书面或网络形式向物业服务企业发送邀请函(附件3),各物业服务企业于3个工作日内自行对住宅小区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并向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股反馈意向。
(四)召开会议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股于3个工作日内,组织召集乡镇代表、社区代表、权属单位负责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和业主代表召开见面会,现场协商,双向选择。如仅有一家意向企业,可直接向小区进行推荐,由其双方自主接洽。
(五)签订合同
1.双方达成意向后,有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可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费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等具体内容。
2.无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权属单位或社区与物业服务企业可参考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附件4),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申报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时合同自动终止。
(六)跟踪监督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股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持续跟踪监督。
1.因特殊原因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小区,可按上述流程,再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2.因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导致终止物业合同的,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股将该企业在“长子县市场化运营物业企业推荐名录”中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