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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383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6-04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开展全县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06-04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关于开展全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市关于安全风险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和遏制全建筑工地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全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长建函字〔2025〕55号),结合我县实际,县住建局决定开展全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全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督促参建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 11月底。

三、整治范围

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整治重点

(一)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

检查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度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涵盖有限空间作业的全流程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特别是作业前风险辨识、作业审批及作业过程中的监护制度落实情况。

(二)管理台账与风险辨识

检查企业是否完成对有限空间的辨识,并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是否建立并及时更新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应包括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有害因素、负责人等基本信息;是否根据辨识结果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

(三)应急演练与宣传培训

检查企业是否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内容;是否通过发放宣传图册、宣传画、组织专项培训等形式,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基本知识、作业规程、风险辨识和科学施救等知识。

(四)设施设备配备与现场管理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配备必要的气体检测、通风换气、应急救援等设备,通风设备是否满足作业需求,气体检测、应急救援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制定方案并评估环境风险,明确防控措施及人员职责,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确保出入口畅通并设置规范警示标志,清点人员、工器具,并建立可靠通讯;作业人员是否佩戴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及安全绳,作业过程是否采取非纯氧通风换气并保持空气流通,对危险因素定时或连续监测记录,安排监护人员全程在岗监控及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作业后是否清点人员、清理现场并封闭出入口,严禁违规操作或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五)承发包安全管理

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承包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五、整治安排

(一)宣传培训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宣传画册等资料的通知》晋建安办函〔2023〕65号要求,抓好从业人员宣传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人员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及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督促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和相关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对项目有限空间作业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宣传培训和自查自改工作要贯穿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企业要定期对宣传培训和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二)督导检查阶段(6月1日至10月底)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对本辖区内建筑工地和相关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可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市住建局将在县住建局检查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对部分地区建筑工地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1月底)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建筑施工项目参建单位和相关企业要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有关经验成效进行梳理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专项整治结束后,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要将整治成果固化为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加强建筑工地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推进。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企业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熟悉掌握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法。及时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严格执法检查。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作业审批、未落实通风检测措施、作业人员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及时报送信息。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每月30日前报送上月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台账、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台账和一般问题隐患整治台账见附件;12月4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局安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