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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045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4-25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建筑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4-25 |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5年建筑科技与标准定额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建筑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通知精神,聚焦城镇建设绿色、低碳、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推进我局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相关工作,我局制定了《2025年建筑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
2025年建筑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能源革命综合改革和产业转型重大战略机遇,结合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要求,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强化科技标准造价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工作目标
1.新建建筑全部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力争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
2.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0.82万平方米,实施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1.01万平方米。
3.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装配率不低于40%。
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60%。
5.推动实施科学技术计划或登记科技成果项目。
6.推动培育标准化优秀案例。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广绿色建筑
1.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公共建筑全部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超限高层执行三星级标准。继续推动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内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不低于30%;鼓励其它项目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力争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
2.提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推动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及其他有条件的项目执行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3.以超限高层建筑和政府投资类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培育绿色建筑创新项目。
4.组织开展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
(二)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
1.新建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应占全县新建建筑面积30%,装配率达40%以上。
2.推动培育装配率60%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
(三)持续推进建筑节能
1.加强建筑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罚。
2.持续推进太阳能光热应用,鼓励新建公共建筑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地热能+等多种形式的可再生能源。
3.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改造项目及时报入储备库。
4.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普及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碳达峰碳中和、建筑节能等相关知识。
(四)持续推进科技创新
1.积极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工作,发展创新性科技项目,推动高水平专利成果转化,实施科学技术计划或登记科技成果项目。
2.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绿色建筑创新示范项目。
(五)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
加强标准的宣贯、实施与监督,培育工程建设标准化优秀案例。
(六)加强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1.做好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
2.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3.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成果优秀案例遴选工作。
4.做好计价依据动态管理,定期发布典型工程造价指标指数。
(七)加强联动机制
为落实好省、市每年的目标任务,我局以函告形式函告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每年的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工作。
自然资源局在土地出让时,将节能标准、绿色建筑标准落实到规划条件书中;行政审批局在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会将项目推送至我局进行监管。
三、监督考核
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通知要求,对建设科技工作有关任务执行月报制度,标准定额工作执行季报制度,每月(季)按要求上报统计报表及印证材料(附目录清单)。各相关单位确定专人,认真填报,保证报送材料质量,报送内容齐全、真实、准确、有事实依据,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