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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254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1-21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2024年全县住建领域冬春季节火灾防控行动方案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01-21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2024年全住建领域冬春季节火灾防控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全住建领域火灾防控工作,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按照省住建厅安委办《2024年全省住建领域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晋建安办函〔202497号)、市住建局安委办《2024年全住建领域冬春季节火灾防控行动方案》(长建安办函202461工作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在全住建领域组织开展冬春季节火灾防控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为目标,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统筹结合《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202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通知》《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工作部署,聚焦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物业小区、户外广告等易发生火灾事故的行业领域和消防审验重点工作,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强化消防安全管控,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力确保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消防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加强房屋市政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监管

一是紧盯参建主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开展整治,重点整治未建立或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值班制度、消防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未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未定期组织参建人员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等问题。二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治,重点整治施工现场存在未足额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不通畅等情况电工、焊工等建筑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监护制度,电焊或切割作业前未及时清理周边及下方可燃物,无专人全程在场监护保温装饰等各种易燃建筑材料违规堆放。三是聚焦在建工地食堂、澡堂、宿舍、办公室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线路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电路过载、明火取暖以及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要求的材料搭建的临时建筑、临时建筑消防设施未足额有效配置,逃生通道不畅通等问题。(质安中心、建管股、节能办负责)

强化市政公用行业消防安全管控

一是深化燃气消防安全治理。开展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消防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建立问题清单,落实闭环管理。严厉查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等违法行为,努力消除风险隐患。二是加强城市公园、绿地消防安全巡查,整治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三是做好消防用水保障。供水单位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水源普查,协助落实维护保养和保暖防冻措施。(园林中心、公用事业股负责)

加强物业小区火灾防范

督促指导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向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停放管理,做好电动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对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进行劝阻,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住宅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做好日常巡查检查工作记录等,严格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履行好发现,制止并报告的责任和义务。(质安中心负责)

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全链条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住建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通知》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涉及住建系统的推进既有小区增设设施、加强架空层使用管理、落实运维管理责任、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严查非法改装、强化技防物防措施应用等相关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协助配合做好充电设施安装运营企业实施安装建设、推广安装楼宇电梯智能阻车系统等工作。(质安中心负责)

三、工作步骤

部署发动阶段2024年12月31日前各印发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推动防控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3月23日

1.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相关企业要根据监管职责,按照本方案重点任务,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强化重要时段消防安全防范。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组织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强度,加大检查巡查频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总结验收2025年3月24日至3月31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相关企业要对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汇总,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住建领域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推动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相关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紧密结合工作特点,落实落细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统筹做好本辖区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相关企业要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聘请专家辅助执法等方式切实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督促责任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问题实行清单治理、闭环管理,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问题隐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严格执行“一案双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原则,对检查走过场的执法人员追责问责,倒逼执法人员加强履职尽责,坚决杜绝执法“宽松软虚”。

严格督导考核和应急值守,确保完成任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相关企业要加强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采取通报、督办、警示约谈、实地督导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对履责不力、工作敷衍导致问题突出、火灾事故多发的部门和责任人员严格责任倒查。要完善消防安全技术方案及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关键岗位和应急人员配备到位并到岗履职,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密切关注自然灾害预警和天气变化,及时采取消防安全应对措施,动态掌握本辖区、本单位工作状况,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迅速反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严防问题扩大甚至导致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