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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9-23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9-23 |
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推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的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办成办好,根据《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城镇燃气安全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办实事解难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整治的实效。
二、组织领导
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成立城镇燃气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工作。
组 长:鲍旭岗 县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住建局局长
杜宏峰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杜广庆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陈旭东 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石 岩 县住建局公用事业股股长
王 云 县住建局安全办负责人
牛惠琴 县住建局建管股、法制股股长
常 尚 县住建局海绵办主任
靳晓云 县住建市政股股长
孙军帅 县住建局招标办主任
孙 陶 县住建局节能办主任
卫晓东 县住建局房产办主任
孙宇航 县住建局村镇股股长
高俊东 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公用事业股,办公室主任县住建局公用事业股股长石岩担任。具体负责起草专项行动有关文件,受理投诉举报,指导各乡镇专项行动整治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承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5个排查组,负责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隐患排查工作,为保障排查质量,聘请燃气专家充实各工作组指导排查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第一组:负责县城内管道燃气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责任部门:公用事业股
成 员:石岩、柴毅晶、胡旭亮、侯佳昕、王子涵
配合单位:长子县华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
第二组:负责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宋村镇、南漳镇农村“煤改气”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党办、大县城办
成 员:陈旭东、马晓东、王志军、孙江、申家境等
配合单位:宋村镇、南漳镇乡镇人民政府,长子县龙城液化气站、长子县兴弘宋村汽车加气站,长子县爱众燃气有限公司,长子县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组:负责对丹朱镇、鲍店镇、常张乡农村“煤改气”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责任部门:市政股、招标办
成 员:靳晓云、孙军帅、吴丹、段宏宇、彭琴凤等
配合单位:丹朱镇、鲍店镇、常张乡人民政府,长子县爱众燃气有限公司
第四组:负责对南陈镇、石哲镇、碾张乡农村“煤改气”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责任部门:安全办、节能办、海绵办
成 员:王云、孙陶、秦巾珺、田家琪、赵世锋等
配合单位:碾张乡、南陈镇、石哲镇人民政府,长子县爱众燃气有限公司
第五组:负责对大堡头镇、慈林镇、色头镇农村“煤改气”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责任部门:房产办、建管股、村镇股
成 员:卫晓东、牛惠琴、孙宇航、牛祎、张慧英等
配合单位:大堡头镇、慈林镇、色头镇人民政府,长子县爱众燃气有限公司。
各乡镇组织各村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将排查表汇总后报至县住建局公用事业股;执法队协助各工作组开展排查,保证每个组至少有一名执法人员参与;各工作组排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排查情况报送县住建局公用事业股。
三、整治内容
(一)工作目标
集中整治燃气老化管道改造、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发现的问题,及专项行动期间社会投诉举报线索并核实认定后新发现的城镇燃气安全问题。
(二)整改措施
加快经排查评估发现的燃气老化管道改造推进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改造工作,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实施台账式管理;针对一般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针对重大问题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推动问题隐患快速解决;针对一时难以改造的问题隐患,制定专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燃气供应安全。
(三)整治成果
1、按期完成燃气老化管道改造及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任务,梳理总结推进过程中的经验举措,指导同类问题解决。
2、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按职责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以案促治、以案促改,分析问题原因,改进工作举措。
四、整治步骤
2024年10月底完成“回头看”问题隐患整改、2024年12月底完成年度目标改造任务。全县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治阶段(2024年5月至6月底,已完成)
开展燃气管道排查评估工作,列出年度城镇燃气管道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清单。加快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问题隐患整改工作。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4年7月至10月)
通过实地督导,交叉检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企业加快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及问题隐患整改工作。
(三)攻坚推进整治阶段(2024年11月至12月)
运用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推动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及问题隐患整改按期完成。总结城镇燃气安全问题整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问题整改为目标,出台实施方案,认真制定务实可行的举措办法,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及责任人。定期组织研究各项问题整改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限期完成整改,确保燃气供应安全。
(二)严格纪律查处。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各燃气企业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于每周五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燃气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将及时汇总相关信息,上报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