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4-40288 | |
| 发文字号:长子住建发〔2024〕119号 | 发文时间:2024-08-21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成立整治城镇燃气安全专项行动 工作小组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8-21 |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成立整治城镇燃气安全专项行动
工作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燃气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升我县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住建局要求,决定成立整治城镇燃气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杜广庆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杜宏峰 驻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石 岩 公用事业股股长
王 云 安全办主任
牛惠琴 法制股股长、建管股股长
高俊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公用事业股,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公用事业股股长石岩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强化责任落实,立足职能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部门职责、燃气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摸清燃气安全问题底数,梳理查找突出问题,研判治理工作重点,统筹推进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等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扎实做好整改提高。加强全过程监督,通过督导、曝光案例等方式,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工作机制
(一)实行双组长
在县住建局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由承担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共同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抓好任务落实。
(二)实施台账管理
领导小组要按照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清单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加快推进整治工作。
(三)建立周报制度
领导小组每周五下午五点前要及时将检查情况、整改问题情况、摸排问题线索情况、案件查办等情况报送市住建局燃气专班办公室,以便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坚守职责定位,不定期深入燃气企业进行检查,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跟踪了解,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的燃气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制度体系。领导小组要深入查找整治行动工作中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推动规范和健全制度措施。
(三)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强化源头治理,逐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全县燃气安全水平。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