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4-3185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6-26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的通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6-26 |
根据我县集中整治办“听民意办实事”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媒体进行曝光,强化震慑效应。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推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第一批四起典型问题案例予以通报。
一、文澜苑华庭小区,该小区由长子县万家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服务。该公司存在没有达到服务标准、收费公示不明、物业服务人员业主发生冲突等问题。目前,部分问题已责令物业公司立行立改,其他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已经介入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我局及丹朱镇、丹乐社区持续跟进问题整改。
二、融汇东、西区小区,该小区由长治市荣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该公司存在与开发单位交接查验责任不明确,装修保证金未及时返还,物业经理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我局已对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尽快整改到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我局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谐和苑小区,该小区由长子县谐和苑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该公司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日常维护、养护、巡查相关服务,电动自行车进入楼道现象严重、未公开公共收益收支问题。我局已责令质安中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
四、昱旺小区,该小区由泰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该公司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同时物业费按原物业公司四级物业标准收取,实际运行中,泰康物业服务在设备运行维护、保洁保安等基本服务方面均达不到四级服务标准。我局已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会同发改部门、丹朱镇对泰康物业重新核定服务等级及对应收费标准。
我局将持续加大专项问题线索排查整治力度,欢迎广大群众投诉反映,投诉电话0355-8323366。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