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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7-15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加强高温天气户外施工作业防范应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3-07-15 |
关于加强高温天气户外施工作业防范应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企业、各在建项目:
当前我县连续多天处于高温天气,户外施工作业风险增加,为切实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进入夏季后,持续的高温天气会使作业设备运行异常,作业人员身心疲惫、精力松散,极易诱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企业、各在建项目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持续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督促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查,消除安全漏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2、突出防范重点,全面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督促各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加大自查力度,着力排除风险、消除隐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一是加强高温和汛期的安全管理。针对高温季节各类事故多发易发的特点,加大对高温条件下施工安全的检查力度,突出脚手架、临时建筑和塔吊、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部位和环节的检查,根据天气和气候变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工序,确保施工安全;
二是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严禁以工期为由强制要求作业人员进行户外高温作业;
三是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饮食起居。要加大对施工现场宿舍、食堂等设施的检查力度,保证施工作业现场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等工作,施工现场要准备充足的防暑降温用品和应急药品,坚决确保一线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班前交底会等方式向作业人员普及高温中暑急救、安全防范知识,加大事故灾害应急防范措施培训力度,切实提升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值班值守,全力做好高温应急处置
各相关企业、各在建项目要针对夏季持续高温期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畅通。要密切关注高温极端天气情况,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督促各建设施工项目提早做好安全防范应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格应急装备、物资等有效落实,确保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按照应急预案和程序要求,科学果断处置。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