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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1409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3-01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印发《全县建筑工程2023年春季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3-03-01 |
各相关科室、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严把春季复工关扎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长建函字〔2023〕25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全县建筑工程2023年春季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建筑工程2023年春季复工安全生产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随着天气逐步转暖,跨年工程和新开工项目陆续开工建设,春季复工时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遵照“四铁”工作要求,加大专项检查和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密制定管控治理措施,严格组织复工复产,把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抓细抓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方式
各相关科室要对全县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局安委办将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督查。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15日。
四、检查分工
县住建局成立建筑工程2023年春季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鲍旭岗为组长,冯栋为副组长,成员为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2023年春季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五、检查重点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1.建设单位
(1)是否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
(2)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2.施工单位
(1)春季复工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情况;
(3)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5)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板工程支撑体系、土方(隧道)开挖、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和专家论证审查情况;
(6)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8)采购、租赁的模板、脚手架所用钢管、扣件是否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是否进行查验;是否建立了钢管、扣件的使用台账;
(9)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10)隐患排查台账建立落实情况;
(11)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和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3.监理单位
(1)是否制定安全监理方案和实施细则,是否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监理人员是否坚守岗位;
(2)是否认真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及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隐患整改;
(4)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和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
1.开展双重预防机制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风险控制及控制措施监控运营的闭环式管理体系文件,风险公示、教育培训等制度);
2.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会议记录、教育培训记录等;
3.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企业安全风险辨识与等级信息表);
4.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红、橙、黄、蓝)空间分布图;
5.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张贴风险等级示意图等。各岗位张贴风险告知卡);
6.现场警示标志、安全标语等;
7.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春季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本次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认真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项目坚决不能复工生产。
(二)深入开展检查。各相关科室要对所有跨年工程和新开工项目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及时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相关科室要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的在建项目,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督查中如发现执行不坚决、落实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整改不到位的主管部门和项目将按照《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六条措施》严肃惩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