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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2839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9-02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排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3-09-02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中心:
为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工作,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乡镇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低收入群体进行住房安全排查。
二、排查方式
一是“以人找房”,依据县民政局、乡村振兴中心等认定的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以及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数据库数据,实施住房安全逐户排查摸底,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二是“以房找人”,各乡镇及时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房屋,特别是危险房屋进行排查。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针对尚未纳入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但收入困难、住房存在险情的低收入农户,由相关部门确认后,纳入政策保障范围。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自行检查、全面摸排,于6月3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6月4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县住建局。
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积极进行整改,将改造户建新未拆旧、改而未住等情况一并纳入整改范围,发现一户、建档一户、改造一户、销号一户,实现动态清零。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