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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7038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0-20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做好近期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2-10-20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现就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政府补助资金拨付、信息系统录入及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任务需求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竣工验收及资金发放
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有改造任务的村加快施工进度,由乡镇及时组织村级人员,逐户开展自查及验收工作。重点对房屋选址、建设质量等工作情况全面核验,及时查漏补缺,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危房改造作为年底考核各乡镇的重点指标,直接影响考核综合排名。
二、做好信息系统录入
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是反映农户改造信息的重要载体,相关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是体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全面完成的重要标志。目前,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升级版已全面上线,各乡镇要抓紧安排部署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完善2022年度危房改造相关工作信息,力争10月底前实现系统填报数据与实际工程进度一致,同时依托动态监测系统,提前摸排2023年危房改造需求。
三、申报2023年计划任务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保障对象均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各乡镇要对照信息系统中由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提供的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名单,组织所辖村逐户排查其住房安全情况,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 C 级、 D 级危房或无房户的,要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上报,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也可以纳入农房抗震改造予以解决。对于未纳入系统数据库但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且住房危险的农户,应提请相关部门识别认定,对符合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改尽改,动态清零。此外,为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在2023年申报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中,计划安排部分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拟给予每户一定的节能改造补助资金,要求在农房节能改造中严格按照住建部《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试行)》(建村〔2009]115号),至少采取两项以上的节能措施。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本次任务申报,认真填报《2023年改造任务申报表》,于10月27日前加盖公章报我局村镇科。另外,同步要做好系统录入、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确保年度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附件: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