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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8-15 |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3-08-15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企业、各在建项目:
当前全县已进入“七下八上”主汛期,防汛形势复杂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住建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严格履行住建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场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严密防控化解安全风险,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汛期安全管控,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关键领域,做好防范措施
(一)强化城市排水防涝管控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企业、各在建项目要立即开展城市防汛设施排查,加强城市排水系统的清淤、疏浚,保持排水畅通;突出抓好下穿通道、地下空间、城市低洼地等重点区域、部位及薄弱环节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人员和排水设施配备,进行重点防范。对于短时间难以消除的易涝点,要设立醒目的公众警示标记,必要时应安排专人看护,做好应急疏导抢险等工作。
(二)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管理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企业、各在建项目要加强汛期建筑工地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强降雨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重点对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筑边坡、临时设施和管沟、隧道等工程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暴雨造成基坑、建筑边坡垮塌、模架倒塌。要深入排查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存在的洪水、滑坡、泥石流等风险隐患,严格控制安全距离。要严密关注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严格按照《长治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指南(试行)》(长建发〔2022〕117号)要求落实响应措施,把预防深基坑坍塌、建筑边坡垮塌、围墙倒塌作为监控重点,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撤离人员和停止相关作业。在冰雹、大雨、风力6级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之后,及时对基坑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三)做好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维护
城镇燃气、供水、排水、市政、河道和污水处理等单位要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巡查和维护,尤其要强化排水管渠、泵站和河道清淤、维护等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要强化排水管渠、泵站和河道清淤、维护等市政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作业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降雨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及时撤离人员。
(四)确保城乡房屋使用安全
城市房屋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于已排查出隐患的房屋,要针对性采取排水、加固、停用、清人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的安全管理,对于年久失修、汛期易发生危险的房屋等,要立即进行修缮,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整治。农村房屋方面,要结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农村住房汛期安全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对存在建筑边坡垮塌、地基下陷、房屋墙体裂缝等隐患的房屋,以及位于传统村落内的古院落、古民居,要针对性采取措施,一时难整改的,必须搬迁居住村民,设立警戒标志,落实避险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对正在修建的农房,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三、强化安全保障,提升应急能力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将《长治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指南(试行)》下发至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各住建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防汛值守人员应关注“长治气象预警”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接收气象预警信息,及时落实响应措施。同时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强降雨期间要加强值守力量,加密巡查频次,备足备齐各类应急物资。一旦发生险情,相关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要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遇紧急情况、重大险情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准确上报。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