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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2840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6-02
发文机关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印发《全县房屋市政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2023-06-02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相关科室、各相关企业、各在建项目:

按照长治市住建局安委会《全市房屋市政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长建安发〔2023〕10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全县房屋市政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房屋市政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凯信达商贸公司死亡38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北沧州“3.27”废弃冷库死亡11人重大火灾事故、浙江武义“4.17”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死亡11人重大火灾事故、北京大兴“4.18”长峰医院死亡29人重大火灾事故等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全市房屋市政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房屋市政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县住建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鲍旭岗   局  长

副组长:杜广庆   副局长

        冯  栋   副局长

        崔向荣   二级主任科员

        柴宏亮   二级主任科员

        张育军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各相关科室成员

负责全县房屋市政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负责对全县房屋市政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三、整治重点

针对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整治以下几类情形:

一是企业和在建项目未建立或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值班制度、消防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

二是施工现场存在未足额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不通畅等情况的;

三是电工、焊工等涉及动火作业的建筑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持假证上岗的;

四是未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监护制度,电焊或切割作业前未及时清理周边及下方可燃物,无专人全程在场监护的;

五是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要求的材料搭建的临时建筑,临时建筑消防设施未足额有效配置,逃生通道不畅通的;

六是项目临时建筑内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等情况的;

七是项目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未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未定期组织参建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的。

四、工作措施

一要组织项目安全监管人员和所管辖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负责人、项目消防安全管理重点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同时加强动火作业监管,督促项目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监护等制度规定;

二要督促所辖项目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五个一”活动(作出1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检修补齐1次消防安全器材设备、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项目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

三要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联合执法、警示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四要充分运用媒体和网络,每月组织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对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五、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至5月20日)。各相关科室要督促所管辖的房建市政在建项目各方参建主体,围绕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排查整治台账,确保隐患及时消除,闭环整改到位。

(二)县级检查(5月21日至6月30日)。各相关企业、各在建项目在整治行动期间,要做到每月对所辖项目进行一轮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到位,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涉及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固定证据及时移送进行处罚。县局将适时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对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市级督查(7月1日至7月31日)。根据市安委会安排部署,市局将参加市安委会组织的督导巡查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科室、各相关企业、各在建项目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机构,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职责,通过督导检查、约谈提醒,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问题隐患。

(二)强化基层力量,提升工作效能。各相关科室、各相关企业、各在建项目要利用企业自查阶段的时间,采取多种方式集中对检查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对存在检查走过场等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宣传教育,及时信息报送。各相关企业、各在建项目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工地宣传栏、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宣传火灾风险。各相关科室要按照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5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进度和小结;7月22日前上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