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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275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23 |
发文机关:长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主题词: |
标题:主要职责 |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布日期:2024-12-23 |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卫生健康和体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定卫生健康和体育、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和体育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三)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宣传贯彻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督促落实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以及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承担管理中医药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全民健身领导委员会、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全县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指导和推动全县体育改革;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负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统筹规划本县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体教结合工作;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建设布局;负责全县体育彩票的销售和管理工作;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的审批,协调、指导和管理本县体育社团开展工作和体育对外交往工作,依法管理体育市场和全县性重大体育运动活动。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