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子旅游法兴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给付类事项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3-2999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2-30
发文机关长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主题词
标题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
主题分类卫生 发布日期2023-12-30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行使情况 前置条件 职权权限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主项 子项
1 行政给付 1700-G-00100-140428 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63号)
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农民免费提供抗血吸虫基本预防药物,对经济困难农民的血吸虫病治疗费用予以减免。因工作原因感染血吸虫病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血吸虫病病人,不属于工伤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未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人员因防汛、抗洪抢险患血吸虫病的,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解决所需的检查、治疗费用。
1.受理资料责任:一次性告知申报所需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核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审核。      
3.给付责任:公示期满,经市卫健委研究同意,符合给付条件,给予减免。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第三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第三十五条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不常用
县级 血吸虫病病人 县卫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