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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067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1-07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1-07 |
长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案件一
处罚文号:长卫罚[2025]01号,类别:医疗卫生
2025年5月21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长子县鲍店镇宣家坪村卫生室检查发现:长子县鲍店镇宣家坪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使用[头孢噻肟钠、粉剂_](抗菌药物名称、剂型)开展静脉输注活动。上述行为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给予行政处罚:警告。
本案于2025年5月21日立案,2025年5月21日结案。
案件二
处罚文号:长卫罚[2025]02号,类别:职业卫生
2025年9月24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长子县博源糠醛厂自动化工艺升级改造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自动化工艺升级改造项目(建设项目名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1.2.3(1.同时设计;2.同时施工;3.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六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六十九条、第三项
给予行政处罚:警告。
本案于2025年9月24日立案,2025年9月24日结案。
案件三
处罚文号:长卫罚[2025]03号,类别:职业卫生
2025年11月13日,长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接到社会举报,山西反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情况,在订立与李某某(劳动者姓名)的劳动合同时,未将工作过程中1(1.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2.职业病防护措施;3.职业病防护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经监督检查: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给予行政处罚:警告。
本案于2025年11月13日立案,2025年11月13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