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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212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12-23
发文机关长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主题词
标题长子仁康医院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4-12-23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行政相对人名称:

长子仁康医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冯德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140***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长卫罚〔2024〕04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违法事实:

《医疗机构许可证》许可有医学检验科,病微生物实验室也在正常使用中,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在设区的市级卫生主管部门(长治市卫健委)备案。

处罚依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第(四)项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内容:

警告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1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12/11

处罚机关:

长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0*****

数据来源单位:

长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