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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031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2-08
发文机关长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主题词
标题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学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明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3-12-08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学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明

一、设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

2.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二、责任事项

对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学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明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