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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986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06 |
发文机关:长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3-12-06 |
尊敬的范梦莹、王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残疾评定医院开通残疾人咨询电话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鉴定类别及科室】
鉴定类别 |
鉴定科室 |
科室位置 |
肢体残疾 |
骨伤科 |
门诊一楼东侧第三诊室 |
视听残疾 |
眼耳鼻喉科 |
门诊一楼西侧第六诊室 |
智力、言语残疾 |
内科 |
门诊一楼西侧第五诊室 |
针灸康复科 |
住院楼四楼医生办公室 |
二、【鉴定时间】
每周四全天,当天残疾鉴定免挂号费。
三、【鉴定流程】
1.在残联进行登记、初评,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以下称《评定表》)等资料。
2.持《评定表》在门诊一楼挂号窗口进行挂号。
3.前往对应科室进行残疾鉴定。
4.鉴定结束后在门诊一楼导诊台盖章、登记;如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前往长治市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鉴定。
5.盖章后将《评定表》交至残联。
【注意事项】
1.在残联领取《登记表》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
2.除周四外其余时间不予鉴定,请合理安排鉴定时间。
3.医院残疾鉴定必须本人到场,携带《评定表》、鉴定相关检查结果及病历(其中骨折类鉴定需近1年内病历)。
【残疾鉴定咨询电话】
0355—8335313
【公示网站】长子县人民政府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承 办 人:冯晓丽
联系电话:0355-832233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