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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208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17 |
发文机关:长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 |
主题分类:计划生育 | 发布日期:2024-12-17 |
尊敬的田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县尽快出台优化生育政策相关配套措施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按照长治市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组关于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人口组发〔2023〕1号)要求,我县对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二孩家庭,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三孩家庭,一次性补贴5000元,目前相关资料已经审核完成,12月底补贴到位。
二、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哺乳假等制度,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及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三、按照山西省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县县全覆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组办发〔2023〕1号)要求,我县目前已建成一所150个托位的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服务中心。目前已投入运营,同时加大普惠托育的建设力度,2024年我县改建了2所社区嵌入式办托、9所县城乡镇公办幼儿园办托,4所私立幼儿园及机构,目前已全部改建完成,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将大大缓解我县群众“入托难” 问题,减轻群众“入托贵”负担,增强群众“托得好”信心。完善了优化生育政策相关配套措施。同时将该代表好的建议融合到工作中,促进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