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子旅游法兴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2-6352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10-06
发文机关长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主题词
标题关于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的通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10-06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效快速管控传染源头和切断传播链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境外及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来人员未按规定主动报备或隔离的(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为准);

(二)近期有内蒙古、宁夏、新疆、西藏、河北、昆明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入县返县人员未按规定主动报备或隔离的;

)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人员和次密切接触人员未按规定主动报备或隔离的;

)隐瞒境外及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暴露史的;

)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故意逃脱或私自外出活动的

违反其他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的。

二、举报方式

发现有上述现象风险人员,广大居民可拨打县疫情防控办及各乡镇疫情防控办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附后)。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情况,以及被举报人姓名、现居住地址、所属村居等详细情况。

三、举报奖励及处理办法

(一)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性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元。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二)对被举报并查实未按规定主动报备或故意隐瞒旅居史、接触史、暴露史的,将对当事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相关个人信息;

(四)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

县疫情防控办及各乡镇疫情防控办举报电话

县乡疫情防控办

举报电话

备注

长子县疫情防控办

03558322339


丹朱镇疫情防控办

15934346633


鲍店镇疫情防控办

13097667260


宋村镇疫情防控办

13835591496


慈林镇疫情防控办

13835510700


常张乡疫情防控办

15235551817


南漳镇疫情防控办

13233388391


碾张乡疫情防控办

15534189337


大堡头镇疫情防控办

15534500581


石哲镇疫情防控办

13097569226


色头镇疫情防控办

13333551072


南陈镇疫情防控办

13008075763


王峪中心疫情防控办

13903456681


横水中心疫情防控办

13203457680


长子县新冠肺炎防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