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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322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24 |
发文机关:长子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4-12-24 |
尊敬的王作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发良坪灵湫庙为旅游景点》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灵湫庙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承载着当地独特的民俗、信仰等文化元素。其建筑风格古朴典雅,蕴含着古人的智慧与艺术结晶。这些文化财富为旅游开发提供了丰富的素材,能够吸引大量对历史文化感兴趣的游客,满足游客求知、求奇的心理需求。当前旅游市场对于特色文化旅游景点的需求日益增长。灵湫庙作为尚未充分开发的资源,一旦推向市场,在区域旅游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有望吸引周边城市乃至更远地区的游客,为当地旅游业带来新的增长点。但是开发旅游景点也存在很多现实的困难:资金问题方面,开发旅游景点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包括建筑修缮、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挖掘等方面,目前我们面临资金短缺的困难。对此,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政府的专项旅游发展资金支持,同时寻求社会资本的合作,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开发。交通问题方面,部分通往灵湫庙的道路状况较差,可能影响游客的可达性。我们将与交通运输部门协作,对周边道路进行规划和升级改造,逐步改善交通条件。在短期内,将加强与当地公交公司的沟通,优化公交线路,提高公共交通的便利性。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此件公开发布)